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激發教育人員的熱情吧

  回台參加教育部主辦之海外學校三長(董事長、校長、家長會長)會議,聆聽各校校務報告,吸收他校辦學之長處,除了感受到海外辦學的艱辛,更可以了解身處海外,心繫台灣那份情懷;還有聆聽教育部的教育政策報告,知道十二年國教之推展進度與方向,我想每個人都是用心的,都希望教育會更好。但是遺憾的是,翻開報紙,映入眼簾的是,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有校長被收押,其中有校長班同期受訓之校長,有來自大雅的鄉親,感受格外深刻,也格外難受。記得民國80年,也曾爆發過校長涉入學童午餐弊案,當時給予教育界的震撼和打擊,非筆墨所能形容,也給予校長深深的印記和警惕,何以事隔二十年,又是同樣的事件重演,這是教育之恥,也是校長任用遴選所該思考的嚴肅議題。

  再者,另一則新聞則是,台北市東園國小於11月2、3日舉行月考,學生家長發現五年級的自然科考題,與去年試題雷同率高達九成九,是非題、選擇題各二十題,只有二三題改幾個字,其他都一樣,甚至題號都未改。這是教學評量的議題,也是教師教學態度的問題,其實學生在相同學科,相同單元所學的基本能力是固定的,問題是,如何靈活的學習與創意的評量,學生學會基本概念,應如何運用與表達,是必須推陳出新的,一個概念,有不同的陳述方式,如何變化題型,如何深入淺出,如何由簡單到複雜,讓孩子在評量過程,能夠充滿信心,逐題挑戰,達到學習目的,這些都是教師在評量命題時需要思考的議題。但是就有大而化之的教師,不但沒有與時俱進,甚至於敷衍應付,教育讓人詬病,教師不用心,是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

   上述二則教育新聞,可以感受到:「教育是良心的事業」,這個概念,必須再重新形塑,以往教師和天地君親並列,地位崇高,受到社會大眾的敬重,教師也以作育英才為最大職志,教師努力教學之外,額外付出,成為學生的貴人的事蹟,常常讓人稱頌,口耳相傳,教育是崇高的,教師是偉大的;曾幾何時,教育法令越來越完備,教師上課節數,教師上班時間,教師言行規範,教師不得這個,不得那個,幾乎概括無虞,可是,教育是樹人的工程,人有很多的面向,學生問題行為也是因人而異,教育必須因材施教,教師首先就是必須有心、要熱誠、要肯額外付出,時時關心學生,這一切很難訴諸於法規,是教師要時時自我要求、自我規範,也就是教師要具備教師特殊人格特質。

   師資培育法上路也將近二十年,教師結構的改變,社會功利主義的推波助瀾,教師教學是上班制,是鐘點制,在上班上課時間,能夠認真教學就不錯了,很難要求教師額外付出時間,為學生排難解紛,校園氣氛疏離,師生關係冷漠,校園倫理蕩然無存,以中小學為例,除了課堂正課教學之外,很多的才藝、社團學習都必須另外找時間學習與練習的,教師人人計較鐘點、計較基本教學時數,而教學與行政所衍伸出來的額外時間,人人避之唯恐不及,教師下班後不接學生電話,學生問題行為輔導是必須以相濡以昧的情懷,為學生排難解紛的,而這一切都非正規時間,這都是需要額外時間的,也都需要因時因地而制宜的,非一紙行政命令可竟其功的,也是學校辦學所應思考的。

  辦學需要教育人員能自律,辦學更需要教育人員的教育愛,自律與教育愛來自於淡薄名利的品格特質,在多元社會中,如何培植此特質的教師,是需要好好思考,如何引導社會風氣,如何讓人能自我管理與自我約束,做一個平凡的人,成就平凡的事,累積不平凡的事,必能成就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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