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8
藝文創作與展演
昨天打開電視剛好看到馬友友先生到故鄉台中的演出,一個世界知名的大提琴家,音樂造詣自不在話下,看到他沉醉於演出的樂音,如此癡迷,讓人感受到身臨其境的感受;可惜鏡頭轉到音樂廳志工帶領遲到觀眾進場,打斷演出的進行,馬友友先生雖然微笑地和這批遲進場的樂迷致意,但是對於演出的文化毋寧是美中不足,就當是一種機會教育吧!聆聽文化展演需要再教育。
藝文表演需要觀眾的支持才得以為繼,「觀眾」是演出者服務的對象,也是與演出者共同完成創作的人。沒有觀眾,只有演出者獨樂樂,沒有知音沒有共鳴,創作因子無法完美結合,因此創作與表演,演出與觀眾,是藝文表演中不可或缺的因子,也是滋養文化素養的活水。
是否出席觀賞、聆聽藝文活動,對於觀賞者是一門功課,表演藝術活動是因為愛好?或是社交?抑或是學習?不論出席原因為何,對於演出是看門道或看熱鬧,都可以暫時擺一邊,重要的是對人的尊重,與自我的尊重,更是禮儀的表現。
馬友友先生應邀到臺中市中屯區藝文中心表演。屯區藝文中心原來是兒童藝術館,最近才整修完成為藝術展演會場,對台中藝文活動毋寧是又多了一道脈搏,遺憾的是首演中,志工為了引導遲到聽眾入座,發出聲響而干擾了表演,使原本專注演奏的馬友友,暫時中斷演奏,微笑跟聽眾打招呼,以化解尷尬,等候聽眾都入座才繼續表演。
類似因觀賞者行為而干擾現場表演的新聞,時有所聞。事實上這是需要教育也需要規律,首先在門票的印製上即應說明,「遲到者不准入場」白紙黑字,讓很多的紛擾可以事前預防,才能堅守不干擾表演的原則,讓表演者及守時進場觀眾都得到尊重,而在場的志工也做到善盡維護良好演出的專業責任,把事情做對。
這也讓我回想每次學校舉辦活動過程,最辛苦的就是守時與秩序,基於對準時者的尊重,活動通常都準時開場,至於遲到者希望在活動告一段落才進場,一開始很多人有微言,但是養成習慣後,大家都能做到守時。此次藝文中心志工的作法,應是出於體貼遲到觀眾的善意,不希望他們錯過精采演出,卻不免破壞表演者與欣賞者漸入佳境的興致,不足取。
美國先鋒派作曲家約翰·凱奇創作一首曲子『四分三十三秒』,此曲任何樂器或樂器組合皆可演奏,但是最特別之處為演奏者從頭至尾都不需要演奏出一個音,從頭到尾靜默,想藉此傳達這種看似無聲,並非完全無聲的意境,因為根本沒有完全寂靜這一回事。過程中你可以聽到正在外面吹著的風,也可以聽到雨水開始敲打屋頂,發出淅瀝聲響,以及觀眾在談論或步行時發出了各種有趣的聲音。一場演出,表演者、聽眾、周遭環境的聲響、動作、態度和心情等,都是作品的一部分。
一場藝文表演,有好的表演者、好的作品、好的展演空間之外,還要觀賞者展現禮儀,抱持誠心欣賞,才能成就完美演出。進場看表演,拿出最好的禮儀與誠心態度,共同參與演出,因為觀賞者是完美演出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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