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做對的事

  閱讀商周何飛鵬先生「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一文,何先生談到,在一個私下的場合,一位非常貼心的部屬勸他:何先生,你為什麼要那麼拼命?這樣太辛苦了,你年紀也大了,不要太勞累了。反正你也是打工,為人作嫁,替公司做事,盡力就好,不用全力以赴,又不是做自己的事,幹嗎那麼認真?

  這件事的核心邏輯是:做別人的事,適度就好,太認真,不值得。閱讀後讓我回想起,當我在當小學校長時,有一次,因校舍租用民地已三十多年,一直沒有徵用或價購,可是當土地價值不斷向上攀升時,地主的後代想要回土地,要政府以市價收購,用市價收購,在民國八十年代簡直是天方夜譚,因此地主向法院提告,要學校以市價向他們收購土地。面臨此訴訟議題,只能本著學校設置、學生就學、地方發展等向度去思考,面對訴訟議題,內心的思考就是,學校要永續發展,學生要方便就學。此時,一個長官告訴我:吳校長,公家的事情,做做樣子就好,不必太認真。

  這真的是對我自己任事的態度與方法有很大的衝擊,我是樂於工作,勇於任事,也把工作視為承諾的人,我對職務做了承諾,我就必須全力以赴,幾經思索,我還是認真寫訴狀,出庭,經過了一審、二審,到三年後,終於三審定讞,學校勝訴。學校得以保留,但是要學校要發展,仍然要增建校舍,仍然要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因此,學校努力於變更地目,把農地先變更為學校建地。此過程是要經過都市計畫的通盤檢討,在都市計畫審查會議上,全力陳述,得到都市計畫委員會的肯定,在最後也終於如願變更土地使用,終於保存完整的校地。後來學要校舍也增建了,要感謝當時政府政策,是以公告地價加四成收購,這和以往以公告地價徵收,地主所得差距非常大,也對地主有所彌補。

  如今每次路過這所學校,看到校舍完整又宏偉,內心仍然澎湃不已,當時的辛苦以及面臨鄉親的壓力,我到底要如何抉擇與取捨?我想面臨重要抉擇時,自己內心的核心價值與哲學思考是非常重要的,對的事就應該去做,否則就不應該在其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