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工作守則:爲了信守承諾,只能為難自己。
每個人對工作都有不同看法,很多人認為工作只是時間、勞力、智力與報償的對價關係,用報酬以安身立命,所以工作是一種對價關係,是謀生的工具,是一種形式的交易,只要交易完成,或只在上班時間內關心工作,其他一切,諸如過程與結果都非關心的範圍,只要有做就可以,至於是否盡心、盡力,大可不必為難自己。
工作的第一個層次是「對價」;第二個層次是「承諾」;第三個層次是「責任」;第四個層次是「美好」。工作有所得,有所得所以必須付出,必須遵守工作守則;接受一個工作,承擔一個職務,都是承諾,一旦承諾,責任隨之就到,因此承諾工作,也要承接責任,必須確保責任完成,而且成果美好。以教育工作為例,接受職務,就要承諾承擔責任,更要對責任背後的成果負責,因而教育工作者必須全力以赴,盡全力完成責任。
教育工作的最高境界是自我實現,教師如果能把教學結果與自己畫上等號,成果的好壞代表自我的能力、自我的品質、自我的名號與自己。此時,教學工作已無關對價待遇、無關承諾、無關責任,因為這些都是外在的期待與規範。教師真正要重視的是:我是什麼人?我的品質在哪裡?我的效率與效能?我能達到什麼成果?此時,教學工作是屬於我內在的需求,為自己而存在,為自己的價值而存在,當然我就全力以赴。
昨天和昔日同事敘舊,他談到現今校長難為,但是他仍然希望挑戰自我,希望能主持一所有朝氣有活力的學校,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這和現今校長遴選趨勢截然不同。目前,很多優秀資深校長選擇小型學校,而初任校長往大型學校,何以致之?是教育行政値得探討的議題,也是現今中小學教育問題。當然,這些是屬於整體教育問題,應該要由專家學者深入追蹤研究。至於兩個好友的言談,我們相談甚歡,都是熱愛教育工作,也希望挑戰自我、更希望有美好成果,從談話中,彷彿看到當年的自己,而這股爲理想而盡心盡力的力道,一直支持自己往前進,為的是什麼?仔細思量,當是自我實現、超越自我的內在思維鞭策著自己往前進,要做就要做好,這不但是對自己的承諾、更是責任;讓決策與作為臻於美好,就是這方針引導自己不斷的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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