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給自己喜歡的禮物

    每個人,都希望能做自己喜歡的事,做自己喜歡的事,會擁有最大的成就感,得到最大的快樂。到底自己喜歡甚麼?自己的能力在哪裡?探索大半生,至今仍在摸索。自己是一個平凡者,沒有特殊天分,也沒有特殊喜好,當然也沒有特殊不喜歡的事,在偶然的機緣投入教育,腆為人師,剛開始,談不上興趣、談不上喜歡與否,就知道它會是一個穩定的工作,可以教好多學生,好像很有趣。

   直到師專五年級時,必須試教,試教過程是先假試教,也就是模擬試教,把同學當成學生,讓我們上場教一堂課,此時,沒有人可以例外,都得試教,當試教完畢時,同學們給予我熱烈的掌聲,老師在評論時,也給予我高度的肯定,當時在內心裡給自己一個問號?平常表現得很優秀的同學,老師怎麼沒有特別鼓勵?我真的可以嗎?但是師長的肯定給自己增添無比信心。

    畢業後,真的當老師了,每天早出晚歸,沒有人告訴我幾點該到校,但是七點鐘到校是自己一貫的原則,早點出門,到了學校可以悠閒自在得準備教學,可以和孩子相處、和孩子一起閱讀,和孩子一起成長,享受教學相長的喜悅,從中發現教學的樂趣,也感受到,真心投入後得到回報的喜悅。

    雖然一輩子都從事教育工作,都是自己喜歡的工作,但是也經歷不斷摸索和改進的過程,因為在每個時空裡,不是所接觸到的每一個人或事都是自己喜歡的,有時也要和自己所不喜歡的人事物相處,我也在過程中遇到過、處理過自己所不喜歡的人、事、物,更能感受到做自己喜歡的事是最愉快的;但是職場上,還是要學會處理不喜歡的事,接受不喜歡的工作。

    別因害怕而綁住自己,要改變之前就是把握當下,做好目前的事,這件事不是為別人而做,而是為自己而做,送給自己喜歡的禮物,那是熱情、那是希望、那是關懷,對所有人、對親人、朋友,當然先送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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