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8
德育評分 看見孩子的好
教育部為了讓國民教育階段的孩子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精神評量學生的學習狀況,同時避免標籤化孩子,廢除德行成績,將它融入七大領域當中,孩子的行為表現不得用分數呈現,只能於日常生活表現中用文字描述,以示尊重學生人權。當然任何設計的立意都是良善的,都希望有助於學生的成長與學習;但是任何決策也都有正反兩面,任何百分之百滿意的決策其實從未發生,只是當下的決策可以用行政的力量來規範或約束學校執行。
在社會上,很多場域都是用分數來評斷各種現象與成果,選舉期間各候選人的民調用分數展現,某人民調百分之幾,某人領先多少或落後幾個百分點,都是以數字呈現;孩子在校考試考幾分,甚至於醫學上的壓力指數和痛苦指數也都是分數,分數其實無所遁形,端看如何運用解讀。
就以教育行政單位關心的學生操性成績登錄為例,早期操性成績以百分法登錄,他的操行八十分或八十九分或是不及格,當然有一定的標準和計算式,也有不同的含意;後來大家認為一二分之差意義不大也難以說明,因而改為等第,優、甲、乙、丙…,呈現出其品行樣貌,計分方法事實上是可以思考的。
傳統上滿分是一百分,犯規、違規則視情節扣分,總是想辦法抓學生違規行為,給予警告,而後扣其分數,在這當下師生關係緊張,因為師長腦海中都是負面資訊,專挑孩子的錯,忽略孩子優秀的表現。
何妨換個評分方式吧!如果每個孩子的基本分是六十分,再依孩子優秀的行為給予加分,助人行善加分、準時上學加分、作業如期完成加分、尊敬師長加分、友愛同學加分…,每天看到孩子的好,會看到孩子笑容越來越燦爛,因為師生呈現的都是美好時光與事件,至於孩子最後得幾分已沒那麼重要,因為孩子的笑容和向善的意志已給予他們無限的希望。
教育,請看見孩子的好,放手讓孩子來處理屬於他們的事情。其實,從小因為看見自己的好與希望,從而養成正向的人生希望,品格的形塑就在美好的生活中養成,分數已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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